这事儿你单位说法不对。上下班途中只要是合理路线、合理时间,坐谁的车都算正常通勤。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14条第6款,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就属于工伤。你肋骨骨折,对方全责,事故认定书都拿到了,完全符合条件。
申请时限是事故发生后1年内,但建议你尽快。单位不配合你就自己去人社局申请,带着打卡记录、路线截图、事故认定书这些材料。人社局会要求单位限期举证,单位拿不出合理理由就会认定工伤。
停工留薪期和伤残赔偿你完全可以主张,前提是先认定工伤。等认定下来,根据伤情鉴定结论要求单位支付。建议你现在就去人社局窗口提交申请,别等单位回心转意。保留好所有医疗票据,这些后面都用得上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