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种事说白了,物业就是在推卸责任。你值夜班在小区巡逻被撞,属于典型的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伤”,跟上下班途中完全两码事——上下班途中是指通勤路上,你是在岗位上巡逻,直接适用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第一项,不需要区分。交警已经出了事故证明,就算没有责任认定书也能用,法律认可其他证据。物业没给你缴社保?那所有工伤待遇(医疗费、停工留薪期工资、伤残赔偿等)全由他们自己掏腰包赔。建议你马上去武汉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,带上劳动合同、考勤记录、事故证明、病历发票。万一物业不认劳动关系,先去劳动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。别听他们瞎扯,直接走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