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朋友这事,定性关键不在“财务主管”四个字,而在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、货款实际谁控制、钱最终去哪。老板让做两套账,如果有微信、钉钉、邮件、审批单、银行流水、账外账能证明是公司经营或老板支配,就不能把职务侵占全扣他头上。同案犯口供反复,不能单独定案,必须跟资金流水、审计报告、书证等相互印证,光靠老板推责口供不够。
怎么解决?先去办:1. 马上委托职务侵占罪刑事辩护律师,赶在开庭前阅卷、会见,固定有利证据;2. 庭前会议提非法证据排除申请,写清线索,比如诱供、未同步录音录像、疲劳审讯;3. 同时申请证人出庭,对象包括老板、出纳、业务员、客户,说明待证事实和出庭必要性。无罪辩护就抓“无非法占有目的、款项用于公司、证据不足”三条线。别等下月开庭再动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