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事关键看两点:你发的客户资料、内部报价表,算不算法律上的“商业秘密”,以及有没有造成30万以上损失或违法所得。侵犯商业秘密罪现在看“情节严重”,立案追诉常见标准是损失或违法所得30万以上,或导致权利人破产等。外企一般有保密协议、权限、加密,若资料被认定有保密措施和商业价值,公安就可能立案。你办了取保候审,说明已立案,但不等于一定判刑。
怎么解决?第一,别自己删邮件、清记录,这可能被当成毁灭证据。要删,也在律师见证下、向公安说明后处理。第二,尽快找专业刑辩律师介入,重点查:是否构成商业秘密、保密措施够不够、损失鉴定怎么来的、电子数据取证合不合法、你有没有披露或使用。第三,取得单位谅解、退回资料、没对外披露、没造成实际损失,都是争取撤案、不批捕、不起诉的筹码。检察院阶段可争取酌定不起诉,侦查阶段可争取撤案,但都不是自动的。
简单说:单位谅解有用,但不是免罪金牌;律师越早介入越好,先争取不按犯罪处理。别拖,带材料去咨询刑事律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