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种事关键看谁先动手和有没有正当防卫的空间。你表哥是去讨薪,不是去打架,如果保安先拿电棍电人,那性质就变了。工地老板拖欠工资,工人去项目部讨薪属于维权,不是寻衅滋事。

先去办两件事:一是调取项目部监控,看谁先动手;二是找当时一起去的工友作证,证明保安先用电棍。如果能证明是正当防卫,故意伤害就可能不成立,寻衅滋事也难认定。

建议你赶紧找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欠薪,同时请个靠谱的刑事律师介入,争取把定性改成防卫过当或者无罪。别拖,越早越好。